本报兰州7月23日讯(记者张倩)7月17日至7月20日,由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带领的民革中央调研组就“农村法制环境”问题在我省展开调研。
7月18日,调研组一行首先听取了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法制办、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对甘肃农村法制环境建设的情况介绍。随后,调研组分别来到定西市和临夏州,与当地党委、政府、法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并深入县、乡、村,走访基层法院和司法所,考察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等情况。万鄂湘仔细询问了村党委和村委会干部在基层法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走访了当地农户,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万鄂湘高度评价了甘肃各级党委、政府在农村法制建设中所做的大量工作,肯定了取得的经验和成绩。他指出,农村法制环境建设是关系新农村建设、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关系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平衡点。目前,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法制建设,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前提保障。万鄂湘认为,农民是“三农”问题的主体,作为最广泛的弱势群体,政府应建立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建立强制性的法律服务制度。国家应加大对西部地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公用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基层司法建设。各级法院要注重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积极化解矛盾,加强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