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社会 >>> 正文 站内搜索:
离婚判决书迟到引重婚案 法院判定法官失职(图)
陇南在线:(08-07-22 10:27:21)  来源:荆楚网  作者:




李玲和她的一大堆上诉材料


   判决书迟到半年引发蹊跷重婚案

  法院作出的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原告男方、被告女方时竟相隔半年之久,女方不服判决依法提起上诉,却吃惊地发现男方已与另一名女子“合法”登记结婚。

 
  18日,25岁的李玲一脸憔悴走出江陵县法院,她状告丈夫王某犯重婚罪的自诉案被法院裁定驳回。她告诉记者,“离婚案还在上诉期内,丈夫却和别人结婚了,法院为何不追究他的重婚罪责?”

  李玲手中的一审判决书,勾勒出这起离婚案的脉络:她与王某于2003年1月登记结婚。

  去年7月,王某以“婚前了解不够,婆媳关系不好”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江陵县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该判决书落款时间是“2007年10月23日”。“这份判决书送达给我时,却是在今年4月21日,但王某早在去年10月底就已收到。我和他收到判决书相隔了半年之久。”李玲告诉记者,王某正是凭这份判决书,于今年2月14日到民政部门顺利办理结婚登记。

  今年5月4日,李玲按照判决书送达自己的时间,在法定期限内向荆州市中院提起上诉。与此同时,她以丈夫王某涉嫌重婚为由,向江陵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本月16日,离婚上诉一案开庭。男方王某未到庭,但其委托代理人王圣平答辩称,一审判决已于去年10月23日送达,到11月7日该判决就已生效,女方提出的上诉应依法驳回。

  王圣平对记者说,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上诉期限是15天,王某在一审判决下达三个多月后才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而此间女方又未提出上诉,他的再婚行为应该不构成重婚。

  当事法官已调离原岗位
  离婚判决书送达原、被告双方相差半年之久,引发了这起蹊跷重婚案。是法官工作疏忽,还是另有原因?

  7月18日上午11时许,在江陵县法院立案庭,记者陪同李玲询问“涉嫌重婚罪”自诉一案的办理进展。副庭长陈芝胜先是建议李玲主动撤诉,稍后又进一步解释,“审理这起离婚案的法官,被法院认定有失职行为,现已调离原岗位”。

  记者一度拨通离婚案主审法官齐某的电话,他表示“已从民庭调离,不想过多评论”。记者进一步询问,“判决书送达双方为何相隔半年?”,他说了一句“女方在广东打工,联系不便”,随即挂断电话。

  在江陵县法院办公室,一名王姓主任接待记者,用电话联系“李副院长”后,婉拒接受采访。

  前日,记者电话联系到江陵县法院副院长李佑华。他说,离婚案上诉已被上级法院受理,正在审理当中,“该案一审中法官是否存在错误,县纪检部门正在调查”。

  女方说——判决书是“争”来的
  采访中,李玲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收到一审判决书的曲折过程。她说,“我一直都不同意离婚。”

  去年9月11日,离婚案在江陵县法院开庭后,她和男方双双返回到南方打工。“此后,我数次向审案的法官打电话询问判决结果,但一直被告知尚未判决。”她向记者展示那一段时间与法官的通话清单,上面显示去年10月至今年2月间的五六次通话记录。

  直到今年2月底,去广东打工的一名老乡告诉李玲,王某已经再婚。“我听到这个消息惊呆了,法院判决书都没下,他怎么能再婚呢?”

  3月10日,她在深圳委托老家的叔叔到法院询问,却被告知此案去年底就已经结案。“我连判决书都没收到,怎么可能算结案?”气愤之余,李玲赶回江陵县,直接向县法院院长、县纪检委等部门写了投诉信“喊冤”,甚至到荆州市电视台讲述自己的遭遇。

  直到4月21日,她终于在广东收到江陵县法院邮寄送达的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是我投诉后争来的。”李玲这样认为。

  对于审案法官称“她在广东打工,联系不便”一说,李玲更是百般疑惑:开庭当天,我就在法院留下联系地址和手机号码,法官怎么可能联系不上我?

  “更何况,这期间我和家人一直在主动联系法官,询问案件审理进展……”李玲流着泪说,“我不同意离婚,只希望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一次次往返于广东和江陵县之间,身心俱疲,但没想到会遭遇这样一个结果。”“

  专家说法——法官办案有瑕疵
  同一份判决书,送达原、被告双方竟然相差半年,听起来让人感觉离奇,也让人深思……”昨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俊新教授告诉记者,这是一起诉讼程序中因法官失职造成的纠纷,其直接带来的结果是当事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作为女方李玲本可以按照自己的计划,在正常时间内提出上诉,但遭此波折,上诉时间拖了半年,而且还要承受丈夫重婚带来的精神打击。

  赵教授建议李玲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者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找法律救助。他认为该案更提醒我们的办案法官,在司法实践工作中,来不得半点马虎,要严格走好每一步程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许高真说,这起曲折的离婚案中,法官送达判决书行为存在明显暇疵,一审判决书的生效必须是双方在法定时间内均不提起上诉。法官在向男方送达判决书时,有义务告知对方这一点,只要女方还未送达判决书,就应该反复告知男方判决尚未生效,这也是执法机关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许律师认为,从案件过程看,男方再婚在法律上应视作是无效婚姻,女方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是对的,“她的上诉程序是完全合法”。(记者张明泉 余皓)

打印本页 发送给好友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女警暗访职介所 老板自称黑社会叫其当三陪(图)
2008-07-22
·二奶遭妻子打伤 法院判其自担三成医药费
2008-07-22
·昆明公交连环爆炸事故导致3人死亡13人受伤(组图)
2008-07-22
·沪摄影师20年拍三百余首脑照片 多数有亲笔签名
2008-07-22
·杭州市发生人质挟持事件 警方劝解成功解救人质
2008-07-22
·中学一个班近十个女生整容 男生青睐隆鼻
2008-07-22
·四川达州一不足两岁女童坠下五楼生还
2008-07-22
·女子跳下站台被撞伤致地铁停运
2008-07-22
·泥塑大师首次展出邓小平手抱外孙的泥塑(图)
2008-07-22
·千万富翁校园“猎婚” 千名美女硕博士蜂拥而至
2008-07-22
 发表评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陇南在线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陇南在线留言和发表的言论,陇南在线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5、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最新热门 更多……
·市委书记王义向温总理介绍陇南油橄榄产品
·陇南机场增入西北机场群布局规划
·时尚化妆造型
·陇南市第二届采茶节在文县碧口镇马家山龙池坪隆
·兰渝铁路简介 
·可爱的大使
·美丽民族姑娘
·陇南市第二届采茶节4月16日在文县碧口镇马家山
·美人  美景
·美丽盛装
·杨全社在全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
·外景拍摄花絮
 最新推荐 更多……
·北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提速
·北京周边自驾游:库布齐沙漠惊魂穿越
·重庆至永川高速路上5车连环相撞2人死亡
·昆明警方悬赏10万征集公交车爆炸案线索
·神农架国家地质公园正式对外开放
·广西百色透水事故已致6人死亡29人被困
·美味食疗:除斑养颜又排毒 (图)
·饮食中必须做到五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