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9日,中共中央在京举行纪念周恩来诞辰110周年座谈会。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他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给他们订立了‘十条家规’,从没有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过半点私利。他身后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财产,他和邓颖超同志一生中的全部工资积蓄都交了党费。他的骨灰撒在祖国的江河大地上。他说:‘我们这一辈子和这一个时代的人多付出一点代价,是为后代更好地享受社会主义幸福。’周恩来同志一生心底无私,严以律己,廉洁奉公,是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典范。”
周恩来订立的《十条家规》全文如下:
“1、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出差顺路时看看。2、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3、来者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出钱,没有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4、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5、不许请客送礼。6、不许动用公家汽车。7、凡个人生活中能自己做的事,不要别人去办。8、生活要艰苦朴素。9、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10、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1898年3月5日清晨,周恩来诞生在江苏省苏北平原上的古城淮安。他的故居就在淮安城西门勺湖畔的驸马巷。
1945年9月至1946年9月,笔者调淮安市工作,在淮安城西门任工作组组长时,常经过周总理故居门前,知道他的生母和嗣母已先后去世,家中只留下孤寡年迈的老婶娘,生活困苦。可是周总理当时不许淮安市政府对他家有任何特殊照顾。建国后他对侄儿在农村插队和要求参军,也不允许有丝毫照顾。